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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吃,我總是慢慢去品嚐,慢慢解構。從外觀開始,顏色和香氣,接著是內容的口感,也許會混著某幾樣一起入口咀嚼,想要吃出所謂「玉笛誰家聽落梅」般的九九八十一種變化,最後則是滿足感的總體評價。
想用自己的舌尖挑出所有的物質,卻也老是被嫌,「美食家」的稱呼有時候聽在耳裡,卻不太像是恭維,而近於相處上的疲勞。
不過我的吃相倒是讓不少人覺得每一道菜都有其絕活,都是一種美味食物的饗宴,至少視覺上是。在我狼吞虎嚥的時候,N認為我的吃相讓食物變得很好吃。因為好吃所以狼吞虎嚥,這個解釋倒也說得過去。但是細嚼慢嚥時,又被認為在細細品嚐食物的豐美。因為味蕾的多層次,需要更多的時間來挑破,美味而神秘自是不在話下。
「為什麼看你吃東西時都會覺得東西很好吃呢?」N抱怨。
「阿?是嗎?」我忙得沒時間搭裡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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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建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